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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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1-12 14:25:00     作者:管理员   分享到:

陕大监字[2023]3号

公司各部门、各项目监理部:

2023年春节将至,根据陕水设院办发[2022]74号《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,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,狠抓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,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,为确保各项目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,针对春节假日期间实际情况和冬季施工的特点,公司做如下要求:

一.节日期间,要求各项目监理部根据业主安排并结合项目监理部实际情况,做好春节假日期间人员值班安排、生产工作计划和节日前后的项目衔接,特别是安全生产工作。及时将安全生产情况由项目总监向公司和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。

二.各项目监理部要在放假前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,检查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、全面彻底、不留死角,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,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安全管控,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。检查排查情况及整改处理结果请于2023年1月16日前汇报给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。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,巡查重点是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项目的不安全状态。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,及时下达书面指令,发现重大安全隐患,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令,并向建设方及公司汇报。

三.各项目监理部必须认真做好安全检查方面的记录,做好值班交接;有关安全方面报告需上报建设单位时,必须及时、准确、明了、可靠。      

四.项目监理部应加强对项目现场和生活区的防盗、防火、防煤气中毒、防食物中毒、安全用电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,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巡视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,整改到位后,经监理人员现场查验确认,方可复工。

五.加强交通车辆管理,节日期间严禁公车私用,工作期间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车辆;杜绝酒后和疲劳驾车。总监在春节假日期间离开项目应向公司和业主主管领导请假,允许后应安排好生产、生活后方可离开,并按时回到岗位。

七.节日期间各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做好值班工作,春节值班表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汇报给公司生产技术管理部,并保持通讯通畅。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妥善、及时处置,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、漏报。

 

在此,祝大家春节快乐!万事如意!    

 

附件:陕水设院办发[2022]74号《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

《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、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.pdf